離婚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現在在人們的生活中離婚的情況已經是非常常見了,連最近的資料統計都在顯示女性買房的比例都在不斷的上升,這也就意味著女性的經濟獨立能力不斷增強,離婚率也在不斷的攀升,那么關于離婚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呢,下面就由離婚法律網的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離婚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由于女方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于離婚時女方往往由于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況。
二、離婚協議書寫注意什么
辦理離婚登記后,備案于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離婚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于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于寬泛。比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于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
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后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
三、離婚協議需要哪些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離婚法律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離婚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的問題,離婚協議一般需要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情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關于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也要寫清楚,還有什么問題歡迎咨詢離婚法律網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