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后原離婚協議還有沒有效
有的夫妻在離婚之后又與對方辦理復婚手續,那之前離婚的時候簽訂的離婚協議,此時還有法律效力嗎?這個問題困擾了很多人,接下來,就告訴大家復婚后原離婚協議還有效嗎,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復婚后原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有效。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后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
換句話說,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么再復婚也算那方個人財產了。
當然,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
二、復婚后哪些屬于個人財產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系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系。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后即屬于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系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 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綜上可知,要是夫妻在離婚之后又復婚的話,那么之前離婚所簽訂的離婚協議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中劃分的財產,仍舊屬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