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該怎么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么,犯罪嫌疑人該怎么離婚?下面離婚法律網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犯罪嫌疑人該怎么離婚
一方犯罪的離婚方式: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申請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而夫妻一方犯罪的,應當屬于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ㄒ唬┲鼗榛蛘吲c他人同居;
。ǘ⿲嵤┘彝ケ┝蛘吲按、遺棄家庭成員;
。ㄈ┯匈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ㄋ模┮蚋星椴缓头志訚M二年;
。ㄎ澹┢渌麑е路蚱薷星槠屏训那樾。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如何會見犯罪嫌疑人
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預審部門應設置律師接待室,對于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辦案機關應當在律師提出會見要求后,48小時內開具《安排律師會見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書》,由律師接待室盡快通知律師并安排律師會見。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師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證”外,還要出示檢察機關提供的起訴意見書復印件。在審判階段律師會見在押被告人,律師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證”外,還要出示檢察機關出具的起訴書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
三、離婚協議可以返悔嗎?
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具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根據解釋(二)的立法本意,離婚協議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旦訂立,立約雙方即應當遵守,但合同法規定了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的合同,為無效合同,因此,如果當事人對于離婚協議訂立后一年內,由于履行發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沒有致使合同無效的法定理由后,法院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請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解釋(二)中的“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簽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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