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離婚后需要到民政部門辦手續嗎
我國離婚的方式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民政局登記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其法律效力等同。法院判決離婚后出具離婚判決書,判決書生效后婚姻關系解除。那么,判決離婚后需要到民政部門辦手續嗎?下面離婚法律網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判決離婚后需要到民政部門辦手續嗎
法院判決離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因為人民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的生效后效力等同于離婚證,是解除婚姻關系的有效證件,判決生效后,婚姻關系解除,無需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ㄒ唬┲鼗榛蛘吲c他人同居;
。ǘ⿲嵤┘彝ケ┝蛘吲按、遺棄家庭成員;
。ㄈ┯匈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ㄋ模┮蚋星椴缓头志訚M二年;
。ㄎ澹┢渌麑е路蚱薷星槠屏训那樾。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法院調解書需要到民政部門備案嗎
離婚法院調解書原則上不需要到民政部門備案。法院出具的調解書生效后,夫妻雙方關系已經解除。調解離婚后不需要到民政局領離婚證。根據規定,離婚證、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調解離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領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三、怎樣能最快的離婚手續
離婚有兩種途徑: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針對孩子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張,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可。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針對離婚、孩子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等問題無法協商一致的,只能起訴離婚。一方起訴離婚,如果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而另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第一次起訴法院是很可能判決不準離婚的;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么還需第二次起訴。
綜上,協議離婚無疑是最快的離婚途徑;但在雙方針對離婚事項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則只能選擇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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