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都有哪些證據
夫妻雙方要離婚的話,原因是非常多種的,有些是因為一方出軌或者有家暴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受害方可以要求離婚過錯方給予補償,很多人都不知道離婚過錯證據要怎么著,那么離婚過錯方都有哪些證據?下面離婚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離婚過錯方都有哪些證據
1、重婚的,提交對方重婚的證據。如對方與第三者領取的結婚證等。此類證據比較好找,因為重婚的肯定會領取結婚證,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屬于重婚。調查此證據時,可以試著去民政部門查詢。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過錯方與他人同居的事實,如雙方入住的小區的鄰里證言,門衛的證言,同居雙方對外關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習慣等等。此類證據在收集時會有一定的難度,因此此類證據涉及到隱私。因此,在收集此類證據時可以試著請律師幫忙,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及優勢。
3、家庭暴力的,過錯方家暴的證據,如照片、診斷證明、傷情鑒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還需要請醫生出具精神損害的鑒定書。此類證據比較好收集,只要留心,應該不存在很大的難題。重點是時間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時取證,保存好證據。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此時和家暴一樣都需要及時保存證據,必要時可以請警察幫忙,講筆錄作為證據出示。
二、離婚過錯方賠償標準
所謂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一方在重婚、與他人同居期間將財產贈與與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無過錯方的財產損失,無過錯方可要求過錯方賠償因該贈與行為給其帶來的物質損失。
關于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參照《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實施。其賠償數額的確定,需由侵權人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侵權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能力和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來予以確定。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過錯方對此應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
中國目前司法實踐中,對于離婚糾紛中的過錯賠償標準是很低的。
三、離婚過錯方需要進行賠償的條件
離婚要求損害賠償,除了夫妻一方有上述過錯行為,還要符合法律上的構成要件,即侵權行為、損害事實、主觀過錯、因果關系;另外,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必須是離婚時才能要求,如果不離婚僅僅依據一方婚外情或者暴力單純去請求賠償,法院是不支持的。需要滿足的構成要件有:
。ㄒ唬┯星謾嘈袨椋杭瓷厦嫠f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情形。有上述行為就說明夫妻一方違反了婚姻家庭義務,侵犯了配偶的婚姻家庭權利。
。ǘ┯袚p害事實:損害事實就是說因為一方的行為致使另一方的財產損害或非財產受到損害。例如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會造成精神損害;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會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
。ㄈ┯兄饔^過錯:即配偶一方故意實施法定違法行為造成另一方受到損害。
。ㄋ模┯幸蚬P系: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法定行為,必須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進而離婚,造成無過錯一方遭受損害的原因。
。ㄎ澹┯须x婚事實:如果違法行為未導致離婚,受到損害的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提出追究過錯方的侵權責任的,按婚內侵權處理,不適用婚姻損害賠償。
以上就是離婚法律網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離婚過錯方都有哪些證據等知識,通過文中可知,離婚過錯行為有重婚、婚內與他人同居的、家暴以及遺棄家庭成員等等,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可以從這些方面來尋找證據,以此要求對方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