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身出戶需要哪些證據
凈身出戶是出現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夫妻一方不分得夫妻共同財產而離婚的行為,目前我國法律對凈身出戶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是有相關案件的,那么凈身出戶需要哪些證據?下面由離婚法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凈身出戶需要哪些證據
在最高法公布的指導性案例中,就有這樣的情況:
原告雷某某(女)起訴宋某某(男),因感情不合離婚,并要求分割共有銀行賬戶的37萬存款。在審判階段被告宋某某也提出分割雷某某名下銀行賬戶的共同財產20萬元。經法院查清銀行流水情況,發現原告雷某某在離婚前通過ATM取錢將近20萬元轉至案外人。
最后,法院判決被告宋某某名下存款歸宋某某所有,雷某某名下存款歸雷某某所有,另外雷某某還需支付10萬元給被告宋某某。
判決結果體現了一方離婚轉移財產被判凈身出戶。需要注意一點,我們在理解凈身出戶的時候,并不是絕對意義上的凈身出戶。
離婚轉移財產可判凈身出戶,但是有一個前提是,你必須掌握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那么要怎么收集這些方面的證據呢?
1、虛構債務
對于制虛構債務的,列出提問要點,與債權人對質,要注意這幾點:
1)詢問細節問題
2)債務的發生時間
3)必要時做筆跡鑒定
4)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2、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
惡意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例如房屋、股份,掌握證據后可以向法官主張行為無效。
3、私自轉移存款
類似于指導性案例中雷某某,另一方需要知道配偶的身份證號,并注意存折線索、開戶行等,在審判階段可以通過查詢方式查詢轉賬記錄,所有轉賬信息都可以查清
4、注意對方收入狀況
對方收入很高,但是卻不見存款時,另一方平時可注意搜集線索,必要時由律師出面調查,法院審判階段也可要求對方說明收入的用途。
5、私自饋贈、買賣
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是贈與第三人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私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二、婚后一方出軌,法院會判凈身出戶嗎
夫妻離婚并不是一方就要凈身出戶,即使是一方有出軌或者其他過錯,也不必然會導致離婚過錯一方就要凈身出戶,《民法典》也沒有關于凈身出戶的規定。也就是說,哪怕是一方婚內出軌,雙方最終通過訴訟離婚,法院即使判決離婚,也不會判決一方凈身出戶。
凈身出戶在法律只認可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就是說凈身出戶只是夫妻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的協議,如果雙方達成協議,那么凈身出戶就會在雙方離婚后發生效力。
如果想在失敗的挽回損失,建議可以從離婚賠償作為入口。我國《民法典》只規定了以下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符合以上法定情形,證據充分的話,法院一般會支持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而損害賠償的金額要與損害后果相適應,在司法實踐中,賠償的額度一般也不會太高。因此,除非出軌的一方自愿凈身出戶,否則很難讓對方凈身出戶。哪怕對方是重婚。
三、離婚凈身出戶是否包括債務
離婚后財產分割問題由雙方協商處理,所以凈身出戶是否包括債務,由雙方協商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不包括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凈身出戶需要哪些證據”問題進行的解答,通過對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的分析解讀,凈身出亡所需要的證據包括夫妻一方惡意轉移財產的證據、一方存在過錯的證據、離婚協議書等。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離婚法律網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