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離婚的上訴期是多久
在婚姻家庭中,如果夫妻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那么就有可能出現離婚的情況。如果雙方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法院判離婚的上訴期是多久?這是需要大家了解清楚的問題,下面離婚法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法院判離婚的上訴期是多久
在婚姻家庭中,如果夫妻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那么就有可能出現離婚的情況。如果雙方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在離婚判決之后關于上訴期的規定是什么呢?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間為在領取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不服第二審裁定的上訴期間為十日(涉外當事人另有規定),從判決書或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算。判決書或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雙方當事人的,上訴期間從當事人各自收到判決書或裁定書之日起計算。當事人未在上訴期間內提出符合法律規定的上訴的,一審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法院審理離婚案要多久
法院審理離婚案的時間: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采取簡易程序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起訴到法院做出判決應當在三個月以內完成。若適用普通程序,則起訴到法院做出判決應當在六個月以內完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嗎
二次起訴離婚如果滿足以下條件,法院一般會判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ㄒ唬┲鼗榛蛘吲c他人同居;
。ǘ⿲嵤┘彝ケ┝蛘吲按、遺棄家庭成員;
。ㄈ┯匈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ㄋ模┮蚋星椴缓头志訚M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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